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,黨內問責問的是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政治責任。要用好問責利器,突出堅持黨的領導、聚焦全面從嚴治黨,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(yè)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問題堅決問責。
黨的領導有著豐富的內涵,體現在黨自身就是理想信念宗旨的堅定性,體現在治國理政就是路線方針政策的正確性、科學性、實踐性。我們取得的巨大成就歸根結底在于堅持了黨的領導,存在問題的原因也在于一些黨組織黨的領導弱化。中央巡視發(fā)現的一個突出問題,就是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不堅決、不到位,以官僚主義、形式主義的錯誤方式應對。有的以會議貫徹會議、以文件落實文件,貫徹執(zhí)行不力,或者在執(zhí)行中走樣,更有甚者索性把黨中央要求當成標語和口號,不貫徹不落實。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失職失責,妨礙黨的政治綱領和執(zhí)政使命的實現,必須以強有力的問責督促領導責任落實,維護黨中央集中統(tǒng)一領導,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。
問責必須突出政治責任,厚植黨執(zhí)政的政治基礎。過去對事故事件的行政問責多,對黨的建設缺失、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力問責少。黨政軍民學、東西南北中,黨是領導一切的。無論發(fā)生什么樣的事故事件,都有黨組織的領導責任。黨的好政策得不到落實,人民群眾沒有獲得感,最終侵蝕的是黨的執(zhí)政基礎。問責條例將黨章規(guī)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責任具體化,對現行黨內法規(guī)中的問責內容進行梳理、總結、提煉,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、加強黨的建設、全面從嚴治黨、維護黨的紀律、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歸納問責事項,為強化問責提供制度依據。要善于從政治上看問題,從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發(fā)揮好不好、黨的建設強不強、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不堅決等方面去考量,對不擔當、亂擔當,給黨的事業(yè)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、嚴重損害黨的形象的要嚴肅問責。
開展問責要抓住“關鍵少數”。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,關鍵在黨委、要害在一把手,根本要靠以上率下,層層傳導壓力。問責條例明確規(guī)定,黨組織領導班子在職責范圍內負有全面領導責任,主要負責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,參與決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。要分清責任,權責對等,責罰一致。各級黨委(黨組)、紀委(紀檢組)和組織、宣傳、政法、統(tǒng)戰(zhàn)等黨的工作部門,都要切實肩負起主體責任、監(jiān)督責任,緊盯履職情況和效果,把管黨治黨責任壓緊壓實。
堅持黨的領導、加強黨的建設、全面從嚴治黨,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都是有責任的,責任重如泰山。問責本身不是目的,不是搞“事后算賬”,最終還是要讓大多數領導干部受到觸動和警示,切實增強擔當精神,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下去。